J12 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
1977.1.31,影写版,P11.5,31*52mm,40(10*4)。
[D]叶武林。
本套邮票共3枚。
3-1为“刘胡兰烈士像”。
3-2为“生的伟大 死的光荣”。图为毛泽东题字的手迹和刘胡兰纪念碑。
3-3为“发扬刘胡兰的革命精神”。图为工、农、 兵、学、商和刘胡兰塑像。
刘胡兰,1932年出生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云周西村(今刘胡兰镇刘胡兰村)。她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,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她领导当地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和支援前线工作,曾任解放区妇救会干事和秘书。1947年1月12日,国民党军队袭击云周西村时,因叛徒出卖被捕。面对敌人,她坚贞不屈,大义凛然,从容就义。同年2月被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。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“生的伟大,死的光荣”。